政策制度

提高标准4000元!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减免办理指南来了(二)

发布时间:2023-10-30 09:04:58    点击数:

办理流程

一、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办理流程

1、登录全国征兵网下载《申请表》

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进入“打印报表”页面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如需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县级征兵办审核

下载打印《申请表》后,须到县级征兵办审核加盖公章。(入伍地为学校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将材料交由学校统一办理,具体情况请咨询学校武装部或学生资助中心)

3、递交材料至学校相关部门

在县级征兵办盖章后,需要准备好《申请表》原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退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本人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书等材料递交学校。

提示:

材料递交可由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如委托他人(家长、同学、辅导员等)需在材料中附上本人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书。

如采取寄送方式递交材料,寄送前请务必先与学校相关部门(学生资助中心或校武装部)取得联系,核对材料是否完备以及告知寄送方式,避免材料遗漏和快递遗失。

4、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年限、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5、落实补偿或代偿

补助发放时间一般为当年申请当年发放,如未收到可联系学校相关部门。

提示:

无论入伍还是退役,建议尽量在当年申请,最迟不要超过2年。

二、退役学费补偿(代偿)办理流程

1、复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入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进入“打印报表”页面下载并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2、高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学生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供学校审核,审核无误后符合条件的,办理学费减免。

三、学费补偿(代偿)如何发放?

1、学费补偿

学费补偿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发放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2、学费代偿

(1)对于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学费部分),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2)对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将代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四、如何修改补偿(代偿)信息

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对应已报名模块下方的“学费补偿代偿”,填写或修改相关信息后下载相应表格。如果是往年入伍,点击左侧的“往年报名信息”操作。

五、什么情况将取消受助资格

(1)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学校取消其受助资格,并不得申请学费减免。

(2)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其原就读高校,已补偿的学费或代偿的国家助学贷款由学生原就读高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

提示

1、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学生,仍具备受助资格。

2、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学校所在地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来源:云南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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