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歌》合唱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12:41:54    点击数:

为了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到每位同学心中,提升校园文化,为文明校园创建助力,同时增强院系凝聚力,充分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健康向上 的精神风貌,决定举行第二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之歌》大合唱比赛。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合唱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教育,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通过  合唱活动,引领青年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增强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合唱活动,加强学校美育, 提高青年学生的艺术修养,为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参赛方式

1. 组队方式:2022、2023级所有行政班级(不允许打乱行政班)举行歌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歌》比赛,(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各班要认真组织参赛,深入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2. 人数要求:要求每班参赛30人,参赛人员要求着装统一整齐,精神面貌良好,注意队形编排,以展现院系风采。各班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挖掘同学的潜力,在艺术处理上努力创新。如在大合唱的基础上,可采用小合唱、多声部合唱、领唱、朗诵加演唱等不同的表现形式。

三、 参赛曲目

各班自行组织30人的合唱队参赛,歌唱两首曲目, 一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歌》,另外一首自选爱国主义歌曲。每班另指定1位合唱指挥人员,比赛按照抽签顺序进行。

四、 比赛时间及地点

1. 比赛时间:2023年11月30日

2. 比赛地点:两校区比赛地点不同,另行通知

五、 其他要求

1. 院系提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歌》伴奏,各班自备自选爱国主义歌曲的伴奏。

2. 各班参赛队伍必须于11月23日16时前将参赛名单及领队、指挥名单报至辅导员。

六、 奖项设置

2022、2023级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获奖个人及团体均颁发荣誉证书。

 

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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