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31 16:09:54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3号)的有关通知,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补贴对象为我校统招全日制2024届毕业生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6类困难毕业生(符合一项即可):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四)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和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五)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建议有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优选助学贷款类别进行申报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报( 8月1日至8月2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温馨提示:

1.建议尽量使用PC端(推荐谷歌浏览器)登录注册;

2.个人信息如实填写,院系字段请按照所在院系的标准名称填写,否则可能会存在无院系认领收缴材料并审核的情况!

3.系统默认的银行卡无需修改。

4.如补贴系统中未抓取到卡号,请填报河南省社保卡金融账户,否则会影响补贴款的发放。

(二)申请所需准备的材料

1.学籍证明材料:可以为以下任意一种

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是有效的,请勿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残疾证: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

(3)助学贷款合同:2022-2023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

(4)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县级(及以下)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成员信息。成员信息中包含毕业生本人或持证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一般指父母)。

  ①系统核对存在:上传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成员信息截屏+户口本户主页+户口本本人页即可;

  ②系统核对不存在:上传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户口本户主页+户口本本人页。

 3.家庭关系证明

申报类别为1、4、5类的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有效证明。

注:如持证人是本人无需提交家庭关系证明。

(三)纸质材料上交

个人应交的材料:

1.系统比对未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申请表(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与系统上传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

2.系统核对存在+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申请表+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3.系统核对不存在+学校初审通过的:系统打印申请表+贫困支撑材料(一并加盖相应职能部门业务公章)+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个人材料9月11日前交院系辅导员处,各院系汇总后9月12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就业创业办公室,逾期未报送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注:除以上情况外,系统比对已获得+学校初审通过的学生无需提交材料!

(四)学校初审

(8月2日至8月31日)。系统操作和最终材料上报工作由学校就业创业办公室负责,就业创业办公室将根据系统上传材料进行初审并给出初步审核意见;9月13日-15日将结合纸质材料在系统中作出学校初审的最终结果并报送至郑州市人社部门。

(五)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及资金拨付

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并向学校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0月底前,财政部门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一)通知到位。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及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方式告知毕业生申请事宜,并向学生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政策,并提醒学生认真阅读省级文件原文、申请操作说明、政策解读等,帮助其顺利申请,确保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都能够及时享受到补贴待遇。

(二)严格审核。各院系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在材料收取报送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学生个人信息、困难资格及家庭关系等情况,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

(三)诚信、准确申报。各申请人应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申请不能通过、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个人及单位政务网注册、实名认证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政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71-96500;申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0371-69690203。关于社保卡办理问题可关注“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或支付宝小程序,进入“服务大厅”,点击“社保卡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参保地,按照提示操作线上办理,也可选择“服务网点查询”功能或拨打12333人社服务热线查询详细地址,前往就近社保卡服务网点现场办理并激活金融功能。

 特别提醒:为确保毕业生更清楚、更便捷地进行申领,特将政策解答及各地市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进行公布,详细信息见附件。

 校内咨询电话:0371-64960021

附件: 

附件1.豫人社函2023 133号.pdf

spacer.gif附件2.各地市人社部门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xlsx

附件3.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学生申报操作说明学生申报系统.pdf

附件4.202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解答.doc


就业创业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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